公司的破电脑装不了GOOGLE输入法,只能用 只能ABC 打字了.
5年前,我高4转学画画的时候,我还在听从我哥的朋友那借来的磁带WALKMAN,每次去画室的路上,我都会把扑树的带子塞进去,来回听<NEW BOY>这歌.我骑着我的阿米尼蓝色女款单车,灰奔在阳光路上.那时侯听的很少,有那么几盘带子,除了从我哥那拿来的U2全专辑,就是老鹰和披头士,当然还有周杰伦同学的可爱姑娘女人.
5年后,我人在深圳,这里每天都能见到阳光白云,绿色的植物还有蓝色的天空,早上走在路上转头就能看到对面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小山头.我每天都在加班,这都是自觉的,因为在重庆养成的习惯.今天晚上在网上找音乐,偶然遇上New Boy,我想起了5年前的自己.
